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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标目 表的纵列各项称栏,横列各项称行。左侧第一栏的顶格内写表的主语,即该表所分析的事物。其余各栏的顶上一行写谓语,即分析该事物所用的指标。主语和谓语两者合在一起组成表头,有如一个句子,说明该表所揭示的有关因素之间的关系。
主语只管左侧第一栏的横标目,并不要求它管纵标目。因此不必使用斜线把这一格搞得复杂化。有时主语可以空缺。 主语下的横标目,有人管它叫行头,写的是被研究的对象,即受试项目,如受试病例、实验动物、各种受试样品等。
在简单的表内,谓语下直接就是数据。但更多的是在其下方分列几个纵标目。纵标目有人叫栏头,写的是观察项目或检测指标。有时纵标目还需列出计量单位。纵标目经常用标准符号或略语表述,以节省空间。
5. 表注
表内需要用文字说明的事项,应作为表注写在底线下方。在被说明处应用符号(如 *、+、§等)做出标记。对表中使用的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均应在表注中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