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数 据 定 义 (1) (2) (3)
二、修改基本表
ALTER TABLE <表名>
[ ADD <新列名> <数据类型> [ 完整性约束 ] ]
[ DROP <完整性约束名> ]
[ MODIFY <列名> <数据类型> ];
<表名>:要修改的基本表;
ADD子句:增加新列和新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DROP子句:删除指定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MODIFY子句:用于修改列名和数据类型。
[例2] 向Student表增加“入学时间”列,其数据类型为日期型。
ALTER TABLE Student ADD Scome DATE;
新增加的列为空值。
3.2.2 建立与删除索引
索引是加快查询速度的有效手段。
建立索引;
DBA或表的属主(即建立表的人)根据需要建立;
有些DBMS自动建立以下列上的索引;
PRIMARY KEY
UNIQUE
维护索引
DBMS自动完成?使用索引,DBMS自动选择是否使用索引以及使用哪些索引。
一、建立索引
语句格式:
CREATE [UNIQUE] [CLUSTER] INDEX <索引名> ON <表名>(<列名>[<次序>][,<列名>[<次序>] ]…);
用<表名>指定要建索引的基本表名字;索引可以建立在该表的一列或多列上,各列名之间用逗号分隔;
用<次序>指定索引值的排列次序,升序:ASC,降序:DESC。缺省值:ASC。UNIQUE表明此索引的每一个索引
值只对应唯一的数据记录。CLUSTER表示要建立的索引是聚簇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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