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与撤消
一、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的设立是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和。公司的设立主要有两种形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二、公司设立的立法类型
1 、 自由主义
2 、 特许主义
3 、 核准主义
4 、 准则主义
三、公司的章程
四、公司的解散
(一)公司解散的概念
公司解散是指以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为目的而终止公司的业务活动且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的行为 。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三)公司解散的效力
首先,公司解散即必须停止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均必须限于清算的范围内。其次,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织取代公司机关而为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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