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一、票据关系
(一)票据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票据关系,指由票据法调整,以票据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票据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 、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
2 、以金钱债权为内容;
3 、权义的多重性和多数性;
4 、由票据法调整。
(二)票据关系的种类和内容
票据关系的种类有票据发行关系、票据背书关系、票据承兑关系、票据保证关系、票据参加关系、因履行票据债务所形成的关系。
二、非票据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非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关系以外的,与票据有密切联系的法律关系称为非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有两种即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和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主要有汇票回单签发关系、票据返还关系、票据复本的签发与返还关系、誊本的持票人与原本的接收人之间的票据原本的返还关系,利益偿还关系以及损害赔偿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主要有:
1 、票据原因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所以接受票据的基本关系;
2 、票据预约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接受票据为标的的协议关系;
3 、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或支票的付款人之间委托付款中的资金供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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