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保证
一、票据保证的概念
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票据债务为内容的票据附属行为。
二、票据保证的款式
票据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票据保证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票据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以承兑的汇票推定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推定出票人被保证人。
三、票据保证的效力
1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
2 、保证人承担独立责任。
3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4 、票据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承担共同保证的责任。
5 、保证人一旦履行了票据债务,除为承兑人的保证人外,被保证人的后手的责任被免除。
6 、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取得持票人的权利,有权向被担保的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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