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及住所
2 、保险标的
3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4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5 、保险价值
6 、保险金额
7 、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8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9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 、 订立合同的时间
二、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是与基本保险条款相对而言的,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基本条款之外,自由约定的条款,包括协会条款、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
三、标准保险条款
四、保险合同的解释
保险合同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
(一)文义解释原则
是指按保险条款文字的通常含义解释。
(二)意图解释原则
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条款文义不清或者有歧异时,通过判断合同当事人定约时的真实意图,以阐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三)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的原则
是指当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有争议时应当对保险合同所用的文字或条款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