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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短期借款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短期借款的利息,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核算时分别情况处理: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办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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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的性质与分类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