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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利润表与利润分配表
 
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企业增设有关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收支,其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营业费用”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管理费用”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财务费用”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投资收益”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一”号填列。
    ⊙“补贴收入”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应分别根据 “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所得税”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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