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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填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预付账款”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应收补贴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存货”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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