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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分录与记账凭证
 
     记帐凭证的审核
    记帐凭证在记帐前需经过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1) 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张数是否与记帐凭证相符。所附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应与记帐凭证核对一致。
    (2) 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用的账户名称、账户的核算内容,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记账凭证中的有关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有关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
    审核中如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予以重填或用划线更正法改正,并在更正处由更正人员盖章,以示负责。
本节要点  
    会计分录是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其应借记,应贷记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记帐凭证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是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帐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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