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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第八章>>习题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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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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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公司是山野公司的一个大股东,拥有山野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8%。冯斌是华新公司的总经理和山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能够左右山野公司的经营决策。
华新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记账。收到山野公司分配的利润时,华新公司的净利润增加,华新公司则以净利润的一个固定百分比作为冯斌的奖金,因此,冯斌能够通过影响山野公司分配利润来控制他个人的奖金。
19X8年,经济出现疲软现象,市场不景气,山野公司实现的利润很低。冯斌利用自己的权利,使山野公司分配较多的利润,此举导致山野公司沉重的债务负担,可能出现财务困难。
要求: (1)
冯斌作为山野公司的董事,使山野公司分配较多利润的行为是在权限范围内吗?他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吗?这种行为会损害谁的利益?
(2) 如何才能减少冯斌操纵其奖金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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