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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亦即不能满足前面讲的三条中的任何一条,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并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 成本,不确认利润;二、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三、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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