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甲膜穿刺、切开术

一、环甲膜穿刺术

(一)适应证

① 各种原因引起的上呼吸道完全或不完全阻塞。
② 牙关禁闭经鼻插管失败。
③ 喉头水肿及颈部或面颌部外伤所致气道阻塞需立即通气急救者。
④ 3 岁以下的小儿不宜作环甲膜切开者。

(二)用物

环甲膜穿刺针或 16 号抽血粗针头、 T 型管、氧气及氧气管道。

(三)操作方法:

( 1 ) 体位: 病人平卧或斜坡卧位,头部保持正中,尽可能使颈部后仰。

( 2 ) 麻醉: 不需要麻醉。

( 3 ) 操作方法: 用左手示指摸清甲状软骨与环状软骨间的环甲膜,右手将 16 号粗针头在环甲膜上垂直下刺,通过皮肤、筋膜及环甲膜,有落空感时即挤压双侧胸部,发现有气体自针头逸出或用空针抽吸时很易抽出气体时,即以 T 型管的上臂一端与针头连接,并通过 T 型管的下臂接氧气瓶而输氧。可以左手固定穿刺针头,以右手示指间隙地堵塞 T 型管上臂的另一端开口处而行人工呼吸。根据患者的需要而调节间隙正压人工呼吸的频率。   

(四)注意事项

( 1 )穿刺时进针不要过深,避免损伤喉后壁粘膜。

( 2 )必须回抽有空气,确定针尖在喉腔内才能注射药物。

( 3 )注射药物时嘱患者勿吞咽及咳嗽,注射速度要快,注射完毕后迅速拔出注射器及针头。

( 4 )以消毒干棉球压迫穿刺点片刻。针头拔出以前应防止喉部上下运动,否则容易损伤喉部的粘膜。

( 5 )注入药物应以等渗盐水配制, PH 要适宜,以减少对气管粘膜的刺激。

( 6 )环甲膜穿刺仅仅是呼吸复苏的一种急救措施,不能作为确定性处理。因此,在初期复苏成功后应改作正规气管切开或立即作消除病因(如异物的摘除等)的处理。

( 7 )环甲膜穿刺通气用的针头及 T 型管应作为急救常规装备而消毒备用。接口必须紧密不漏气。

( 8 )个别情况下穿刺部位有较明显的出血时应注意止血,以免血液反流入气管内。

二、环甲膜切开置管术

(一)适应证

1. 因异物、颌面和喉外伤、会厌软骨炎、喉痉挛或肿瘤等引起完全或不完全梗阻时。

2. 昏迷或脑外伤后咳嗽反射消失而导致呼吸道分泌物堵塞。

3. 牙关禁闭经鼻插管反复失败。

4. 疑有颈椎骨折脱位或老年性颈椎退行性变需作气管切开者。

5. 心脏直视手术需作胸骨正中切开为避免因正规气管切开而引起交叉感染者。

(二)禁忌证

3 岁以下婴幼儿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用正规气管切开。

(三)用物

无菌小刀、止血钳、橡胶管,有条件者可备气管切开全套用品。

(四)操作方法

1. 患者仰卧位,头后仰,保持正中位,充分显露颈部,病情允许时可两肩垫高 20~30cm 。

2. 颈部皮肤消毒后,术者戴无菌手套,铺无菌巾。紧急时,操作均可从简。

3. 于喉节下方 2~3cm 处扪及环甲凹陷。一手固定该处皮肤,另一手持刀在膜部上方作一横切口,约 2~3cm 长,分离其下组织,露出环甲膜部,用小刀横形切开该膜 1cm ,并迅速将刀背旋转 90 度,或用血管钳撑开切口,插入橡胶管或气管套管,建立通气道。

(五)注意事项

1. 进刀时,用力不可过猛,以免损伤气管后壁结构。

2. 切忌损伤环状软骨,以免造成喉狭窄、发音困难等严重的喉功能障碍。

3. 切口的部位应接近环状软骨的上缘,以免损伤环甲动脉吻合支。

4. 环甲膜切开术只是应急的手术,可能会引起喉水肿、声带损伤及在远期造成声门狭窄的严重后遗症,而且橡胶管容易引起肉芽肿,因此最好在 48 小时内排除梗阻原因或改行气管切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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