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 |
商誉是合并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它可以被认为是被并企业的整体资产超过其可辨认的资产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商誉会计的惯例是,。只有外购商誉才是会计人员应当加以确认的对象;而自创的商誉,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均不得入账。
对合并中出现的商誉,存在至少三种不同的方法,即分期摊销法、永久保留法和直接冲销法。 |
分期摊销法 |
分期摊销法认为,商誉是一项特定的资产,与其他资产一样,均能在将来期间为企业带来效益,因此,应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加以摊销,以与其得到的效益相匹配。 |
永久保留法 |
永久保留法是一种较为激进的方法,指除非有证据说明被并企业已不再具有超凡的获利能力,否则,商誉就应一直保留在企业的账面上。 |
直接冲销法 |
直接冲销法承认外购商誉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赞成在财务报表上单独反映这一特定资产,而主张将其与主并企业或合并报表中的资本公积或其他准备金直接冲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