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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复式记账
 
     借贷记帐法的记帐规则
    在借贷记帐法下,根据复式记帐的原理,对于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应按照其内容,一方面记入一个或几个有关帐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入一个或几个有关帐户的贷方。记入借方的金额同记入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这就是借贷记帐法的记帐规则,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综上所述,运用借贷记帐法记帐时,通常可以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分析经济业务:
    第一步,确定经济业务发生后所影响的帐户名称和类别。
    第二步,确定这些帐户的变动方向是增加还是减少。
    第三步,根据帐户的性质,确定是应记入帐户的借方还是贷方。
本节要点
   在复式记帐法下对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要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帐户中进行相互联系的登记。目前世界各国通用的是以“借”,“贷”作为记帐符号的复式记帐法。其记帐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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