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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业务与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填制
    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方法,可分为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两种。
    一次凭证是对一项经济业务或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在其发生后一次填制完毕的原始凭证。大部分自制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收货单、发货单,收款收据和费用报销单等等。
    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记载同类经济业务,至期末按其累计数作为记帐依据的自制原始凭证。它主要适用于某些经常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如商业企业收购农副产品的收购单、工业企业用的限额领料单。
     原始凭证作为经济业务的原始证明,其填制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这些要求是:
    (1) 真实。
    (2) 完整、清楚、正确。
    (3) 有经办人员的签字。
     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才能作为记帐依据。这是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和正确,充分发挥会计监管作用的重要环节。所以,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
    (2) 完整性审核。
    (3) 正确性审核。
本节要点  
    取得或填制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初始阶段和基本环节。会计凭证是审核经济业务的依据,是记帐的依据,是明确经济责任的依据。
    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记帐的初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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