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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和权益法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具体记帐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成本法记帐,另一种是按权益法记帐。
     (一) 成本法
    1. 基本原理和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保持不变。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 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
    (2)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部分,作为初始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帐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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