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第十三章>>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上一页 下一页
第三节 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 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
    分期收款销售的特点是:销售商品的价值较大;收款期限较长;收取货款的风险较大。
    在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其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总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款时或约定收款日: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部分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总成本×收款比例)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本节要点
     在特殊商品交易中,如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的,委托方必须在受托方将商品卖出并受到代销清单时,才能确认为收入;如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
 
         
     
上一页 下一页
 
营业收入的性质与分类
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
确认营业收入的
会计处理
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