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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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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信息 | |||||||||
课程信息 版本信息 使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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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目前高等院校法学课程体系的设置,保险法学是以保险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四级学科。保险法是调整危险团体与专门经营风险的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商事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保险法包括有关保险的法律规范及其制订、执行、适用和遵守的动态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保险法绪论、保险合同法、保险组织法以及保险监管法。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需要分散危险、消化损失,法律对保险关系的调整愈加重要,全面系统学习和把握保险法学的知识和理论是各类法律专业和经济专业人才不可缺少的要求。本学科的学习有助于上述目标的实现。
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需要分散危险、消化损失,法律对保险关系的调整愈加重要,全面系统学习和把握保险法学的知识和理论是各类法律专业和经济专业人才不可缺少的要求。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识别、掌握保险法的基础概念,基本理论,运用保险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一般性的实践问题,培养学生初步运用基本知识和概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门课共计32学时,外加2课时的复习指导。
共3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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