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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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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第三节 损失填补原则

一、损失填补原则的概念和作用
二、损失填补的范围
三、损失填补的方法

第四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意义
二、近因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分析近因的方法

第五章 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一、保险人
二、投保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被保险人
二、受益人及其受益权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
二、保险经纪人
三、保险公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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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习和掌握这门课的内容,了解我国保险法的性质和内容,在正式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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