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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与应付税款法的异同点:
    纳税影响会计法与应付税款法的主要区别是:应付税款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确认为本期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本期所得税费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
    纳税影响会计法与应付税款法的共同点是:按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永久性差异,均在产生的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是采用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其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则两种处理法的结果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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