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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的计价是指应如何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我国《企业会计制定》规定: 应收账款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在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进行确认,它包括发票金额和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两部分。但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时,往往还要考虑折扣因素。商业上通用的折扣办法,包括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两种。
  商业折扣一般用报价的一定百分比来表示。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从发票价格中扣除商业折扣后的余额确认为应收账款。
出现现金折扣时,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有两种不同的确认方法。
总价法:总价法是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总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如果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而获得现金折扣,则将实际收到的价款连同给客户的现金折扣,作为应收账款减少。
净价法:净价法是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对于客户丧失的现金折扣,则可作为财务费用的贷项处理,同时增加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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