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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性质与分类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在经营活动中供企业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及工具器具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均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按所有权性质,可以分为: 自有的固定资产租入的固定资产
     按经济用途的不同,可分为: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按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 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一般将固定资产综合分为七大类:
    (1)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 租出固定资产;
    (4) 未使用固定资产;
    (5) 不需用固定资产;
    (6) 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节要点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在经营活动中供企业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及工具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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