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 |
固定资产具有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特点,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将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为了正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正确地计算产品成本,必须对固定资产正确计价。 |
|
固定资产计价通常有三种标准:
原始价值、
折余价值、
重置完全价值。 |
|
|
|
|
|
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处理 |
|
根据固定资产来源的不同,其会计处理也各不相同。 |
1.购置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固定资产买价、税金和包装费、运杂费等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
|
 |
|
|
|
|
|
|
|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就是建造固定资产期间的全部支出,包括建造固定资产耗用的各种材料、人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以及其他与建造固定资产直接相关的各种费用。 |
|
|
 |
|
|
|
|
|
|
|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企业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