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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增加
 
    4.租入的固定资本
    企业固定资产租赁方式通常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
    (1)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企业为满足业务需要,临时租入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间,企业定期支付租金,期满后,租赁公司收回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没有转移,而且期限较短,承租企业不确认为固定资产,只需在备查簿中记录,以便进行租入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企业支付的租金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
    (2)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采用租赁的方式向融资公司借入固定资产,取得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企业支付一笔名义价款,固定资产转归租入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间内,虽然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但由于企业获得了租赁资产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企业在租入该项资产时,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要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按照租赁协议规定的全部租赁费、租赁期满支付的名义价格,以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有关费用。
 
    5.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
    企业在改建扩建过程中,要发生一些材料、人工等费用,更换一些零件,增加或减少固定资本的实际成本。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应在改建扩建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基础上,加上改扩建过程中增加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部分的价格(扣除变价收入)确定。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包括捐赠固定资产所附发票单据帐单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
    7.盘盈的固定资产
企业在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的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称为盘盈的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的原价应参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公允市价或者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并按照其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本节要点  
    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有原价,净价和重置完全价值。固定资产增加的来源有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转入、租入、改建扩建、接受捐赠和盘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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