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第十三章>>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
上一页 下一页
第二节 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不包括长期建造合同)
   由于提供劳务的内容不同,完成劳务的时间也不等。因此,劳务收入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做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总成本包括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②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③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上一页 下一页
 
营业收入的性质与分类
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
确认营业收入的
会计处理
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