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国际经济学
首页 课程简介 步近教学 电子教案 视频点播 考试样卷 网上资源
第十章 贸易政策的历史实践> 第三节 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本章重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三节 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国际贸易体系是调整各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组织与制度。

多边贸易体制在推动战后全球性的多边贸易自由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产生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调整各国关税与贸易关系的多边国际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议定书”签署于1947年。

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八项原则:自由贸易原则、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关税减让原则(包括关税保护原则、关税减让原则、关税稳定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公平贸易原则、自我保护原则(保护幼稚产业、保障条款、例外条款)、透明度原则、磋商调解原则。

最惠国待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个缔约国的一切贸易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应同样无条件地给予其他缔约方。

国民待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及产品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船舶、产品的同等待遇。

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

(一)以关税减让为主的阶段

一共进行了6轮谈判(1947年——1967年)

(二)以非关税壁垒谈判为主的阶段

东京回合(1973年-1979年)

(三)一揽子解决多边贸易体制问题阶段

乌拉圭回合(1986年-1994年)

(四)GATT下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成就

(1)各缔约国的进口关税水平都有明显下降。

(2)创造了良好的国际贸易秩序。

(3)吸引力越来越大,成员国不断增加。

四、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1995年)

(一)WTO的基本原则

五项原则: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可预见性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与改革原则

(二)WTO的职能

监督执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个协定;组织国际贸易谈判,提供谈判场所;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指导成员国制订贸易政策;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保证和培训;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三)WTO与GATT的区别

(1)性质不同。GATT是多边国际协定,而WTO是合法的国际经济组织。

(2)时效不同。GATT是临时性协定,WTO是长期性的国际组织。

(3)参加者称谓不同。GATT为缔约国,WTO为成员国。

(4)约束的范围不同。GATT只约束商品贸易,WTO还包括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5)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转速度不同。WTO更快。


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http://dec.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