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尔纳计划
1970年提出,筹建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
1970年代主要措施:
(一)汇率管理机制:“蛇洞体制”
随着1971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和“史密森协议”的达成,欧洲货币合作进程面临着新的外部环境。相应地,欧共体在1972年4月10日通过了“巴塞尔协议”,规定各成员国货币间的汇率可允许波动幅度只能是上下1.125%(总幅度为2.25%),比史密森协议的规定小一半。换言之,欧共体对内部的汇率波动要求更加严格,拟推行内外有别的汇率政策。这就是所谓的“蛇洞体制”:“洞”指史密森协议规定的较大幅度,“蛇”是指欧共体自己规定的较小的幅度。参加“蛇洞体制”的各国货币彼此间的汇率可允许波动幅度比他们对外实行的汇率联合波动的可允许幅度要小。这在国际金融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二)货币储备基金的建立:
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MCF)
(三)欧洲经济共同体内部核算筹码的建立
二、欧洲货币体系
(一)汇率联合浮动体制(汇率稳定机制)
汇率稳定机制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参与欧洲货币体系的每一个成员国都要确定本币与ECU的固定比价,也就是确定一个中心汇率,并依据中心汇率套算出同任一成员国货币的汇率。这就是所谓的“格子体系”。欧洲货币体系在控制汇率波动方面,除了维持原来规定的上下2.25%幅度的干预机制外,另外又规定了一种带有预防性的措施。按此规定,当某个参加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比价偏离其法定篮子比价到一定程度,即所谓的差异界限(Threshold
of Divergence)时,这个参加国的货币当局就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干预外汇市场,使该比价返回界限之内。这个差异界限是按上下2.25%乘以75%、再乘以(1-该参加国货币在货币篮子中所占的比重)计算出来的。
(二)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发展
由各成员国缴纳各自黄金外汇储备的20%作为共同基金的资金来源,并以此作为发行欧洲货币单位的准备。共同基金主要用于干预汇率和向成员国提供相应的贷款,以稳定外汇市场,渡过暂时性的国际收支困难,保证欧洲货币体系的运转。
(三)建立“欧洲货币单位”(ECU)
欧洲货币单位是当时欧共体各成员国货币共同组成的一篮子货币,各成员国货币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大小是由它们各自的经济实力决定的。ECU主要有三种作用:一是确定成员国货币汇率的依据,二是作为欧共体的储备手段及进行汇率干预的手段,三是用于官方之间的清算和信贷手段。
三、德洛尔计划
1989年提出,分三阶段实现经济货币联盟
四、欧洲货币联盟
(一)货币联盟
1991年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经济趋同标准:(1)通货膨胀率不能高于欧共体3个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1.5%;(2)政府长期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欧共体3个通货膨胀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2%;(3)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必须小于3%;(4)公共债务的累计额必须低于GDP的60%;(5)货币汇率必须维持在欧洲货币体系规定的幅度内,并且至少有两年未发生过贬值;(6)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法则、法规必须同“马约”规定的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则、法规相兼容。
1999年 欧元启动
2002年 欧洲货币一体化计划完成
(二)实现欧洲货币联盟的基本原则
平行性、辅助性、灵活性
(三)欧洲货币联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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