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是指实现货币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的场所、领域和交换关系总和的统一体。
包括三层含义:
1、它是金融资产进行交易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
2、反映了金融资产的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所形成的供求关系。
3、包含了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行机制,主要指价格机制。
4、金融市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市场仅指固定地点、有工作设施的金融交易市场,即有形的交易场所;广义的金融市场既包括有固定地点、有工作设施的有形交易场所,也包括没有固定场所而是出参加交易者利用电讯手段进行联系、洽淡,以完成交易的金融交易市场,即无形的交易场所。
二、金融市场的特征
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导致信用形式多样化的必然产物。金融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比较,有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金融市场上商品的单一性和价格的相对一致性。在金融市场上,交易对象不是具有各种各样使用价值的商品,而是单一的货币形态的资金商品。资金商品无质的差别性,只有单一的“使用价值”——获得收益的能力。利息以资本商品“价格”的面貌出现,而利息受市场利润率的制约,并由于竞争的结果,利息率趋向于一致。因此,商品的单一性和价格的相对一致性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金融市场具有可以非物质化的特征。这一特点是与金融商品的价值本质联系在一起的。在一般商品市场上,买方的目的在于消费,交易活动必定以标的商品在物质上转手作为终点。但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交易可以非物质化。金融商品交易的非物质化首先表现为债券、股票的转让并不涉及发行企业相应份额资产的变动;其次,即使在“纸张”上,金融商品的交易也不一定具体化的这些证券在物质上从一人手中转入另一人手中,在有些情况下表现为结算和保管中心有关双方账户上的证券数量和现金储备额的变动。
(三)金融商品交易的非物质化使得这些交易可以完全凭空进行。这即金融市场上的“买空卖空”行为。没有金融商品的人可以在金融商品的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买入该商品。他们只需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一次反向业务或以现金结算差价,便不必提供或购入有关金融商品。这完全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
三、金融市场的基本要素
金融市场由两大要素构成,即交易主体和交易客体。
交易主体是构成金融市场的第一要素,它包括:企业、个人、金融机构、经纪人、证券公司以及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具有双重身份,即参与与者或投资主体,世界交易中介。在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没有中介机构参与的交易为直接融资,有金融机构参与的间接融资。
金融市场的交易客体是货币或货币资本及其各种信用工具:如金银、外汇、商业票据、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及股票等。
四、金融市场的分类
金融市场可以划分许多类型:
(一)按金融工具上所约定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短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资金交易市场,其资金主要用于周期需要,因其偿还期短,流动性强,风险小,与货币相差不多,此类金融工具往往被当作货币的代用品。所以,短期资金市场也叫做货币市场。货币市场的交易主要有:金融业的同业拆借、商业票据的贴现、短期债券和股票交易。长期资金市场,一般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债券和股票交易。在长期资金市场上,筹集资金主要是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因而偿还期长、流动性小,风险大,被当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来运用。所以,长期资金市场也叫做资本市场。在长期市场的交易主要有长期的债券和股票等。
(二)按金融交易的程序不同来划分,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也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从事证券或票据等金融工具的最初认购发行的市场。流通市场也称二级市场,从事现已上市的旧证券或票据等金融工具买卖转让的市场。
(三)按交割时间的不同来划分:成交后是否立即交割划分,可分为即期买卖的现货市场和远期交货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是当天成交,当天或三天内进行交割,即一方支付款项,另一方交付证券。期货市场是款项和证券的交割放在成交后的某一约定时间进行,如1个月、2个月、3个月或半年
(四)按金融交易的存在场所划分: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五)按交易对象和方式可划分:信贷市场、证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黄金(金银)市场、信托市场、保险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存单市场等。
(六)按交易所涉及的地区范围为标准划分可分为地方性金融市场、全国性金融市场、区域性金融市场和国际性金融市场。
(七)按融资方式划分,可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直接融资市场由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组成;间接融资市场由货币市场、存单市场、信托市场、保险市场组成 。
五、金融市场的功能
(一)金融市场发挥功能的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通过金融工具的流转,协调储蓄(广义储蓄)与投资活动;通过金融资产的组合排列变动引导资源配置。上述功能的正常发挥需要以下条件:
1.市场参与者要有充分的自由,有参与自由和资产选择的自由;
2.金融市场要有良好的地运行规则,以保证其正常功能的发挥。
(二)金融市场的功能
1.金融市场的发展为金融资产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为金融资产在全社会资产中的比例得以不断提高创造了条件;并促进了金融工具的创新,拓宽了储蓄投资的转化渠道,提高了转化的效率。
众所周知,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直接影响到一国投资水平和经济增长率。金融中介是沟通储蓄投资转化的重要媒介之一,尤其是当资金储蓄方与投资方出现较大错位就更是这样了。金融中介要发挥媒介作用必须通过发行金融资产,因此金融发展理论将是一国金融资产的第一生命,金融资产的规模扩大必须依赖发达的金融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金融市场的发展不仅为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大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工具是一组预期收益和风险相结合的标准化契约,多样化金融工具通过对一种经济的生产技术中所固有的风险进行更精细的划分,使得对风险和预期收益持不同态度的投资者能够寻求到最符合其需求的投资,同时金融工具发行者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也同样能够尽可能地得到满足,从而有利于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
2.金融市场的资产定价制度引导资金合理地流动,提高整体资金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价格波动能及时反馈经济运行情况。
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的场所,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易可以确定金融资产合理的价格,即资产收益率。在同业拆借市场上表现为拆借利率,在票据市场表现为贴现率,在债券市场上表现为债券收益率,在股票市场表现为股票价格。金融市场上的资产收益率能够及时地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引导资金的流向。这种调节作用不仅体现在市场内部,而且在不同市场之间在收益率的引导下,资金也能跨市场流动。当金融市场具有全国性市场性质时,金融市场中的资金流动就能突破地域限制。此外,通过产量、价格来观测宏观经济运行往往具有滞后性,使得宏观经济管理部门难于把握各项措施的力度和时机,而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具有前瞻性,在金融市场中,由于价格的波动能够迅速反映经济运行的状态及其信息,从而使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对经济未来走热可以得出相对准确的判断。例如,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变化可以及时地反映金融系统资金头寸和短期资金供求变化;票据业务量的变化能够反映全社会商品劳务交易结算情况;国债市场收益率的变动能反映中长期资金供求情况;股票市场则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经济景气指标等等。
3.金融市场的发展为金融间接调控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条件。
金融间接调控条件必须依靠发达的金融市场传导中央银行的政策信号,才能够通过金融市场的价格变化引导各微观主体的行为。实现货币政策调整意图。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中,公开市场操作是最主要的手段。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市场执行公开市场操作,吞吐基础货币,影响商业银行一定时期内积累的超额储备比率级数。因为中央银行贷款是商业银行超额储备的主要变化对同业拆借和利率的影响是强烈的、可预测的。同业拆借利率是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它的变化进而可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达到调节货币存量的目的。同时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货币市场的变化进一步扩大货币政策影响范围。 随着各类金融资产在金融机构储备头寸和流动性准备中比例的提高,金融机构会更加广泛地介入金融市场运行之中,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影响的范围和力度将会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加强。
4.股票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效评价企业经营状况的窗口,为企业实施资产运营战略提供也场所。
多年来我们一直凭借企业的生产、销售和利税情况来评价企业经营状况,这些指标具有滞后性。当我们了解到企业的经营情况时,企业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且这些指标本身也不全面,难以准确评价企业经营状况。股票市场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即上市公司的市值。因为上市公司的市值变化并不仅仅是反映企业净资产的水平,更多地是体现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而且上市公司市值变动具有连续性,便于我们连续观测。投资者通过观测股票价格变化,判断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保全资产;而大股东则可以发挥自身对公司的影响直接干预,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改善经营状况。
股票市场的发展也拓宽公司调整的范围,通过股票市场实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现公司资产高效流动。这与传统的破产清算和关停并转的资产流动方式相对具有更高的效率。1997年以来,我国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发生200多起,涉及众多的上市公司,有的上市公司几乎全部转换了其资产,有的上市公司几乎全部置换了其资产,有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经营层发生了实质变动。这表明,股票市场为我们提供了传统体制所不具备的资产流动和企业经营状况判别方式,股票市场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
六、金融市场的质量及其衡量
上述功能和作用的较好发挥,要靠提高金融市场的质量。金融市场的质量是涉及金融市场能否高效 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衡量金融市场质量的标准主要包括安全性、流通性、透明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一)市场的安全性
金融市场的安全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保证任何金融业务活动有合理的结果,即要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对金融产品发行者、金融中介以及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有效调控,保证金融交易的交割能正常进行,买卖双方各得其所。债权人可以按时取得足够的本息,债务人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金融风险要有合理的限度,即金融市场要排除过度的风险。金融市场从本性上说是有风险的,但风险过大不仅会使投资者望而却步,而且给金融市场以及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了混乱。为了避免过度的风险、国家应通过建立旨在帮助金融市场的稳定的基金或机构,配备足够的资本和熟练的专业人才以及在金融市场上行政手的操作等,有效地调控金融商品的价格波地动幅度,使其既满足市场运作规则的要求,又使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
(二)金融市场的流通性
金融市场的流通性是指金融市场参与者在既定的市场价格下入市或离市的可能程度。
金融市场的流通性可以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来分析。
1.市场的广度主要是一个数量标准。如果买卖各方能够在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他希望的数量,那么这一市场就是有广度的;如果买卖方在市场要受到成交数量的限制,那么这一市场就缺乏广度。
2.市场的深度可以由一定数理的追加交易对市场条件(主要是价格)的冲击程度来衡量。如果追加数量很小的需要 (或供给)就可以使价格大幅度地波动,则市场缺乏深度;反之,如果数量很大的追加需要(或供给)对有关金融产品的价格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则这一市场就是有深度的。
市场的“深度”体现了市场的完善性,体现市场实现金融风险的对冲、转移和重新配置的能力。市场有“深度”,就能把风险转移给愿意接受风险转移给愿意接受风险并且有能对接受风险的市场参与者。
(三)金融市场的透明性
金融市场的透明性包括市场组织的透明性和市场信息的透明性。
1、市场组织的透明性
包括:
(1)市场规则的透明性。各项金融法律,法令和条例等都应尽可能地严格和准确,避免产生歧义;
(2)市场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同机构之间的关系、每一机构的职权和相应义务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有了这一明确规定,当市场参与者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及时正确地向相应的 有关机构 提出申诉新式要求其承担答复义务。
2、市场信息的透明性
即要求及时公布市场价格,企业经营状况等市场资料,要防止金融交易的非公开进行。
只有市场信息有较高的透明度,才有助于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状况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有助于有限资源向最急需的部门流动并提高其使用效益;有助于防止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以及非法利用他人资金谋取私利和利用机密信息谋取暴利,坑害广大投资者。
(四)金融市场的有效性
一个具有完全有效性的市场应能够穷尽对买卖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交易。这要求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传递要快,市场组织要合理,同时市场交易效率较高,如交易所需时间较短等。
(五)金融市场的公平性
金融市场的公平性表现为人们对既定的市场规则的尊重,对金融信息获取的平等权利、金融市场交易的自愿性以及金融资产所有权的 不可剥夺性。
(六)金融市场的弹性
市场的“弹性”是指市场在遭受冲击后迅速恢复正常的能力,是市场完善和发达的表现。只有规范的具有相当规模的竞争性市场才具有良好的“弹性”。
金融市场本身防范风险的机制主要体现在加强市场的“透明度”,加深市场的“深度”和增长市场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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