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

第三章 通货膨胀

第五节 中国的通货膨胀

 

一、中国通货膨胀的过程简介

新中国成立至2001年,我国发生了四次较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第一次是建国之初,因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膨胀的滞后影响,以及因建国之初物资极端缺乏而造成的物价上涨。

第二次是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物价上涨。

第三次是1988—1989年的物价上涨。

第四次是1993—1996年的物价上涨。

严格的讲,由于通货膨胀被定义为商品和劳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从建国到1996年,一直就存在着,只是上述四个阶段上升的较快罢了。尽管在改革开放前,我国除了建国之初和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物价上涨较快外,物价均保持稳定,但并不能说,物价保持稳定就不存在通货膨胀。改革开放前的大部分时间内,我国商品供给奇缺,售票供应、持币待购等现象始终存在,这期间,由于计划经济固定了产品价格,因此,这期间存在隐蔽性的通货膨胀。

我国曾发生的四次较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中,前两次属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物价上涨,缺乏一般的意义。在这样特殊的历史环境下,不是有总需求扩张而造成的,而是有社会产品或商品供给极端缺乏而产生的。尽管我们可以称之为通货膨胀,但是,这种通货膨胀不具备一般通货膨胀的特点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尽管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但是人们对于商品的需求却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数量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在1979—1987年,我国的经济改革是以利益为导线的,但是价格改革的程度却很小,因此,尽管存在较大的需求缺口,物价在受到严格的管制下,始终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1988—1989年的物价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而造成的。这期间,物价改革的步子还是很小的。而在1993—1996年的物价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价格特别是初级产品价格放开而形成的。

总体来说,我国的物价上涨在各个阶段的客观环境是不同的。

二、中国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

10多年来中国经济学界较集中地讨论了中国的通货膨胀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治理对策。这些对策大都是建立在对其发生原因和类型的分析基础上的。由于对其原因的不同认识,从而也导致了种种不同的反通货膨胀的主张。

认为我国通货膨胀产生原因主要归结为货币超经济发行观点的学者,主张用降低经济发展速度,控制货币发行量,使中央银行保持独立决策的方法来治理我国的通货膨胀,在他们看来,诸如约束及稳定货币的增长率、将银行利率提升至自市场利率的水平、允许私营和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参与竞争等,都是治理通货膨胀的有效对策。

认为我国通货膨胀是由总需求膨胀引起的学者,则主张通过控制需求,改善供给来减少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差距,逐步消除通货膨胀。其中控制总需求又是近期治理通货膨胀的关键。控制总需求的主要手段是紧缩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具体包括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严格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尤其是集团消费的增长,严格控制信贷总额和货币发行量等内容。考虑到以往紧缩政策的经验,主张加强需求管理的学者还提出了改进需求管理的一些具体方法,如分类控制、分层控制和分点控制等等。通过完善要素市场和市场机制,实行正确的产业政策来消除通货膨胀问题,这是认为我国通货膨胀是结构性通货膨胀为主的学者所主张的。

认为通货膨胀是由成本推进引起的,或归结为企业和微观基础的学者,则主张进行企业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的运行机制,重新构造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即从增加有效供给采消除膨胀。并认为需求控制只是治标之策,而只有增加供给才是治本之策。也有人强调实行综合治理,要将消除通货膨胀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结合起来。

在治理通货膨胀的方式和方法上,有人建议不应采取那种“只看需求、不看供给”的单纯紧缩的经济政策,应当把宏观经济调节的着眼点从社会总需求一方扩大到社会总供求两个方面,重视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及资源的重新配置。因此,要针对目前中国经济中存在的流动性差这一症结,重新选择实现经济政策的支点,即加强国民经济的流动性。其着眼点有三:①从内容上看,要加强供求双方的流动性,其中着重应解决需求结构的刚性、供给结构的错位和供求间的转移问题;②从基础上看,要增强国民经济的流动性,必须依靠制度上的创新,全面地推行股份制;③从政策上看,要改为以税收—利率政策为主体。税收政策不能仅仅体现在某些行业、产品的豁免、减免期上,在彻底的利改税之前,可以考虑增加新的税种,调整利率,对流通领域及一些非基础行业的高利企业课以重税。利率手段不应只简单地抑制总需求,应注意将总需求的一部分引导到生产方面或推迟它的实现。

有入主张我们不应该致力于在短时期内如一两年消除通货膨胀,而应该确定长期治理通货膨胀的方针和紧缩政策的强度,以不致造成供给减少的经济停滞为宜。在这个过程中应努力结合调整产业结构,限制增长过快的那些(不是一切)加工工业部门,加快瓶颈部门(能源、电力、交通、原材料工业、农业等)的发展,以增强市场的有效供给,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淘汰或改造经济效益差的、发展过度的企业等等,逐渐使总需求与总供给趋于平衡。

面对中国经济有可能出现的“滞胀”的危机,有人提出了消除“滞胀”的两种方法,即治标和治本办法。前者主要是通过紧缩政策回笼货币,具体可供选择的措施有:紧缩信贷,压缩基建规模和集团购买力,发行债券和出售国有资产。后者主要是全面深化改革,达到形成硬预算约束、消除行政性垄断、弱化就业刚性和收人刚性的目标,根除“滞胀”现象赖以存在的体制基础。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建立新的财产制度,通过市场发

育建立竞争性的市场制度,通过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间接的宏观调控制度。有人指出,为避免出现“滞胀”的局面,要改“截流堵洪”为“截流泄洪”。一方面,控制货币投放量,但不要过紧,注意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花大力气治理流通中的货币,重点放在货币的吸纳上,并尽量采用生产性吸纳方式。具体措施为:制定较为松动的紧缩政策;开拓债券市场;开拓股票市场;开拓房地产市场;开拓货币市场和开拓企业资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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