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

第四章 通货紧缩

第一节 通货紧缩及其判定
一、关于通货紧缩定义的争论

通货紧缩是通货膨胀的对应称呼,描述的是与通货膨胀完全相反的货币经济现象。经济学家对于什么是通货紧缩有着不同意见。

1.“物价总水平下降说”

如同意这种观点的有 萨 缪尔森、斯蒂格利茨斯等人;

(1)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在其《经济学》中的定义是:“价格和成本正在普遍下降”。

(2)《MIT现代经济学辞典》定义:“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下降”。

(3)英国戴维?皮尔斯主编的《现代经济学辞典》中对通货紧缩定义:通货紧缩是指一般物价水平的持续下降,表示为单位时间内一般物价水平减少的百分比。

(4)“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下降”:第一,价格总水平持续在零值以下,表现为CPI 和全国零售物价上涨率连续负增长;第二,持续下降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2.“三个要素”说

认为“通货紧缩主要是指这样一种连续状态:在一定时期内,随着价格水平的不断下降,总需求没有相应的增长。”

(1)一定时期界定为18个月以上;(2)价格主要是居民消费价格商品零售价格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3)社会总需求下降的标志是通货量和货币供给量下降;(4)总需求没有相应增长指:一是低位徘徊;二是处于停滞状态;三是严格单调下降。(5)定义通货紧缩时,价格、时间、需求三个要素一个都不能少,否则是不完整的。

3.一般定义:通货紧缩是指由于货币供应量过少,不能满足市场商品流通的正常需要,从而引起货币升值、市场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的一种现象。

二、通货紧缩的标志和判定

1.物价水平的变动是判断通货紧缩的重要标志,但不能简单看物价现象,科技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均可导致价格在成本下降的基础上下降,只有市场物价总水平下降是由货币供应量过少,与市场商品流通量的需要量严重脱节所引起,才与通货紧缩有直接关系。与通货膨胀一样,通货紧缩也可使用消费物价指数、批发物价指数、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和居民生活费用指数等物价总水平指标来衡量。

2.物价总水平下降的持续时间:6个月是比较公认的——可以排除那些偶然的、暂时的或短期的物价水平下降,也可以防止对通货紧缩的迟判,避免贻误宏观调控的时机。

3. 社会有效需求不足,以货币计量的商品总需求不断下跌,生产相对过剩。

4.真实利率不断上升。

5.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减少,企业的投资边际收益下降,生产性投资减少。

6.失业率大幅飚升

注:正确理解经济衰退与通货紧缩

严重的通货紧缩往往伴随经济衰退。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是最典型的例子。从1929年10月24日股票市场崩溃开始,美国经济陷入严重的通货紧缩和衰退之中,一直延续到1933年,这期间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下降6.5%,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年均下降8.2%,失业率连续几年超过20%。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只有出现经济衰退才可判定为通货紧缩。通货紧缩并不一定导致经济衰退,轻度通货紧缩一般不会造成经济下滑,如得不到治理,发展成严重的通货紧缩,就可能导致经济衰退。但是,通货紧缩只是经济下滑或经济衰退的一个原因,而不是惟一原因。我们可以用经济下滑或衰退来判断通货紧缩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但不能用经济是否下滑、是否衰退作为判断通货紧缩是否存在的依据。发达国家多属效益型经济,且经济基数大,年经济增长3%~4%已相当可观。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属数量型经济,经济增长中水分较大,不仅无法忍受经济负增长这种明显的衰退,即使年均增长低于7%,各方面问题也会非常突出。因此,判断我国经济是否出现衰退,不能完全参照发达国家的增长率。总之,尽管关于经济增长、货币供应状况的分析和其它的一些因素对于判断通货紧缩非常重要,但通货紧缩的最终判断标准还是物价的普遍持续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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