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

第五章 信 用

第五节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五、构建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

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社会信用建设的第一个阶段是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起步阶段,其标志就是以信用评价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第二个阶段是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发展阶段,其标志就是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第三个阶段是21世纪初期的完善阶段,其标志就是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信用信息披露系统和社会中介为主体的信用联合征集体系的起步和推进。目前各地都把构建信用体系提到日程上来。

(一)构建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个人信用体系

信用是人的一生中最为宝贵的资产,个人信用的价值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凸显出来。个人作为组成社会的细胞,体现整个社会的信用,因此,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

1.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是有序市场经济的设计者、缔造者和维护者,在构建个人信用体系的初期,必然要有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但是并不意味着由政府主导把个人信用体系办成一个缺乏活力的官僚机构,政府的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制度的建设上。

(1)强制开放个人原始数据。政府应强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以商业化或者义务的形式开放已拥有的原始个人信用数据源,这是非征信国家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的现实要求。政府的调控能力和动用资源的能力最大,要在短时间内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尤其是征集信息数据,如果没有政府的权力做基础,是无法完成这一艰巨工作的。过去积累多年的大量信用档案和资料都集中在央行、法院、工商局、税务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等政府色彩浓厚的机构手中。这些数据开放程度很低,民间机构很难获得,这样一来民间机构往往变成简单的个人信用调查公司,不可能形成一个庞大的信用数据库。只有政府出面,给予政策、法律、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支持,资信公司才能高效率的运作。只有在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支持下,作为第三方的中介机构——资信公司,才能有效地征集、整合个人信用资料,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把孤立的分散的个人信用资料,全面汇集起来,形成一个庞大的信息共享网络系统,为金融机构或其他需求者提供便当的信息服务,以适应我国未来市场经济发展对信用信息的需求。

(2)完善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由于征信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比较敏感,因此不论哪一国政府对此都要进行管理。从国际经验看,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方式与该国信用管理法律体系的状况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越完善,政府的直接管理职能就相对弱化,信用行业的发展也比较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或中央银行的直接管理职能就更为重要一些,信用行业的发展状况更容易受政府行为的影响。因此,政府必须对该行业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使其合理合法地利用和传播个人征信数据。信用中介机构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其从事的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经营活动是特殊的信用行为,所以,应按照国家的特殊规定和商务合约依法提供信用服务。在披露信用记录时,既要提高透明度,又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总之,政府要为征信企业和机构搭建一个良好的公平发展平台,使得每个人都能以独立信用主体的身份进行平等、规范的信用活动,这样不但有利于形成对征信业务的监理机制,规范有关业务行为,也为相关企业的合理经营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建立标准化的个人征信数据库

标准化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是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包括个人自然情况、个人税务情况、个人司法记录、个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记录、个人的储蓄和债务记录、个人的信用历史及个人资产情况等内容。

(1)统一信用代码,建立个人帐户。我国已实施的储蓄实名制为建立个人帐户奠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应是为每个经济人设置一个实名帐户,并配置一个社会保障号,把个人信用与社会保障联系起来,使人们把守信用作为长期行为而非短期行为对待。

(2)个人征信数据信息的收集。个人信息征集范围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基本个人资料,可以从当地的户籍管理处获得。第二,从商业银行、社会保险机构及证券公司采集个人存款、贷款和还款信息,以及个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息,同时包括个人证券账户、存款账户、信用卡账户信息,以此作为个人金融记录。第三,从公安部门采集车辆驾驶的处罚记录,从法院依法采集与个人信用相关的民事诉讼信息,以此掌握个人的司法资料。第四,从税务机关掌握个人纳税情况,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纳税款情况。第五,其他信息,如个人就业信息等。我国可以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法,即商业银行把个人信用信息有偿提供给资信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存储通过电脑网络进行,银行个人信用信息通过专用网络传输到数据库,资信公司通过网络把个人信用资料提供给客户使用。

在具体操作上,首先可建立各银行系统间的数据传输网络,由各总行签订银行间个人信用资料的长期交换和使用协议,从而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在各银行系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然后,利用先进的电脑系统和信息技术,接收信息中介机构通过网络传送的信用信息,实现政府、法院、公安、税务部门及各银行总行之间的计算机联网,最终建立信息的双向流通体系。

(3)个人征信数据信息的使用。个人征信数据库应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在全国网络系统中均可查阅,各金融机构和经济主体可有偿使用联合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使之成为发放贷款和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并对经济主体构成有效监督,促使其树立起“信用是第一生命”的信用意识。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加强个人隐私的防范措施,严格规定获取个人信用报告所必须遵循的手续和原则,规定消费者有获取这些信用调查报告的权利、对不实内容提出抗辩的权利以及要求更正的权利,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4)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报告应具有标准化的版式,包括:消费者识别号码、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当事人信用历史、社会安全号码。报告版本应基本符合国际标准版式设计,考虑到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在设计上应具有中国特色。此外,为保证信用报告的公正性与维护消费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应允许消费者进行申述,对于消费者的服务应有一定的作业流程。

3.征信数据库的经营方式选择市场化运作模式

借鉴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个人征信数据库的建立应由中央银行牵头组织,政府支持与协调,各方参与投资。公司成立之初,应完全实行商业化运作,这样才能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营运,但政府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加以扶持,促使其业务步入正常运营轨道。待其正常运营之后政府应及时退出,完全转为民营,并初步减少优惠政策。这样的发展模式,其优点是政府不必投资,也不必冒失败的风险,从业者懂得市场需求,他们一般不会盲目地建设征信数据库,而是按照市场规律发展征信数据库和有针对性的征信产品,且有助于自然形成征信市场竞争机制,在信用管理业者之间优胜劣汰,非常有利于征信产品和服务的本地化。既符合市场规律,形成良好的利益机制与竞争机制,又能促进个人信用制度的快速发展。

4.建立科学严谨的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

个人资信评估是通过综合考察影响个人及其家庭的内外客观、微观环境,包括经济、金融、司法、社会、工商、财产等过程在内,使用科学严谨的分析方法,对个人及其家庭的资产状况,履约各种经济承诺能力和信誉程度进行全面评判和估价,并以一定的符号表明其资信情况,概括地说,是个人资产和个人信用状况的综合反映。资信评估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显著标志之一。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信评估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我国应借鉴国外将客户信用能力数字化的趋势,同时结合国情建立起我们自己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首先,要培育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必须有健全的信用评估机构作组织保障。根据公平、公正、独立原则建立我省个人资信调查和评价的中介机构,以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其次,建立科学严谨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这一体系可由两部分组成,即经济价值体系和道德信誉体系。经济价值体系包括个人拥有的房产、汽车等有形资产,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道德信誉体系包括金融信誉及司法信誉、个人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家庭婚姻状况等。集齐各种资料后,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统一数学模型运用计算机进行量化和分类运算,得出评估结果。同时,也可以给予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一定的灵活度权限,在基本指标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上下浮动幅度。

(二)构建以法人为主体的企业信用体系

企业信用体系是指在经济生活中管理、监督和保障企业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则、政策和法律的总和,其主要目的是为证明、解释和查验企业信用情况提供依据,并通过一系列法规、制度来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企业是市场经济信用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的信用素质提高了,全社会的信用秩序就会发生根本好转。因此,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和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当今世界上所有优秀企业在经营上无一不是以诚为本的。诚信可以说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赖以长期生存发展的最为基本的素质之一。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信用度高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因为它可以依靠自己良好的信用形象从银行、供应商、客户以及消费者那里获得融资支持、结算方便和消费信赖,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拓宽市场份额,取得丰硕的效益。因此,加强企业的信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是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最基本步骤。

(1)加强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等。一个企业要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必须有充足的资本金和完善资本金机制,只有从根本上改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才能增强企业的经济支付能力。银行贷款管理和应付账款管理属于企业获信管理,严格的获信管理不仅可以获得供应商的信任和信用额度,也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的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同时企业自身要加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加快企业制约监督机制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2)健全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放松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要重视审查对方资信状况——对方资金规模、经营实力、领导人素质、产品质量、市场覆盖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往客户的评价,流动资金状况,支付能力,是否涉及重大诉讼。通过对这些自然情况的严格审查,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信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防范、规避信用风险的能力。

(3)加强企业合同全程信用管理。合同管理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包括谈判、签约、担保、审批、履行、结算,对这六大环节应制定规章制定,定期考核,随时抽查,有问题及早通报。在整个过程中,不仅要对交易伙伴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严格审查,更要对合同条款,包括标的条款、数量条款、质量条款、验收条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结算条款等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合同台帐、档案制度和备案制度,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从整体上全面动态地管理,以提高合同履约率及效益,规避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2.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对企业信用活动提供服务和监督

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立业的根本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所以,决定了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举办者不应是执法者身份的政府机构或在市场中居垄断地位的利益团体,应由民间投资者联合出资组建。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由于各自的业务属性不同,所以,也必须明确各自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定位。

(1)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征信机构。我国可以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成立一个由政府和中央银行牵头,企业化运营的企业资信公司,各商业银行和其他主要金融机构与其签订合同,负责提供企业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其资产及经济收入、支出变化、信用活动及信誉状况等进行记录考核,负责资信管理,提供资信咨询,构建一个社会共享、公正、真实的企业咨询网络,为这些企业进行经济活动提供可靠的资信证明,以保经济活动在良好的信用秩序下进行。应当努力争取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的合而为一,对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深度开发,不断完善社会信用行政管理体系。

(2)整顿、规范现有的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以对法律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对受托单位的资产评估和账务核算的审计,提出公平、真实、准确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会计审计报告

(3)建立信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以及相应的咨询机构,加快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以及采集、合法使用居民个人资料、企业资料的法规建设。在现有资信评级公司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和发展若干个具有权威性的资信评级机构,按照全国统一规范的评级内容和标准,对受托单位的信用等级进行认真评定,确定真实、公正、可信的信用级别。

(4)发展信用担保公司。为了规避信用风险,支持经济发展,我国应进一步依靠市场力量发展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企业经济发展需要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3.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传输系统建设,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先进的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是经济与社会得以正常运作、发挥作用的一个根本点。如果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透明,或者说信息失灵,就会给假冒伪劣、欺诈等行为以可乘之机。当前,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传输系统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一个综合的公共性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既符合国际信用制度发展的趋势,也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更有利于让中外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在网上快速、准确地获取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我国应该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为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沟通搭建一座桥梁。

(2)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网”。行业自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措施,而其中通过由行业协会来建立公布行业内各企业信用状况的“行业诚信信息网”,让行业成员共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既是纠正行业作风不正的有力武器,也是促进行业诚信发展的有效途径。

(3)建立黑红名单制。应考虑由公安、法院、银行、税务、海关、工商、经贸委等部门合作,开展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并且采用红黑名单的形式,定期在大众媒体上,特别是在政府的权威互联网站向社会公开。红名单公布诚信水准高的企业的名单及其信用等级,黑名单则公布信用水准低于一定标准的企业名单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公开信用信息,使不讲诚信的企业在扩大经营和申请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失去银行信贷,失去股东的支持,最终被淘汰出局。公开企业信用状况,有利于企业和消费者进行甄别选择。

4.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培育信用理念

企业文化和企业信用理念是社会经济生活和企业发展中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企业文化被人们称之为企业的核心,企业的信用理念是企业的灵魂。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理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塑造“信用就是生命”的企业精神。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深层次内涵,它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守信用、重承诺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成长发展之基。现代企业应立足长远,恪守信义,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塑造承载现代信用理念的企业精神。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塑造诚实守信的企业价值观。现代企业价值观的树立就是要通过培养先进的群体意识,激发人的内在的自律机理来实现。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商德的教育。通过扎实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最基础的管理做起,以此提高自身的履信能力和防骗识假的自我保护能力,构筑员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塑造信誉高于一切的企业形象。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信用是一种特殊的资本,良好信用的价值,不仅在于对企业已发生行为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它的昭示功能,它可以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边际收益。因此,企业应从产品质量、借贷守约、经营业绩、遵守法纪等方面,全面建立自己的信用形象,深刻认识到信用是一个企业最主要的资源,信用就是生产力。

5.多管齐下,联手治理,为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1)政府部门要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政府部门把好企业的进入和退出关,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工商管理部门通过登记、巡查、年检等工作对企业经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审查企业有无抽逃注册资本,有无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无虚假广告,有无违法使用商标,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是否能按期完成合同,企业能否按期归还贷款等。

(2)人民银行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优势,建立全社会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特别是全社会金融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消除信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现象,建立起全社会统一的信用信息网络,以科技手段防范风险,使失信者失去生存的空间。

(3)商业银行应完善内部信贷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从制度上约束信贷人员,降低信贷资产的“道德风险”。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贷后管理,密切跟踪监测信贷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市场要求办事,加快授信工作,推行差别服务。维护自身利益,构建新型银企信用关系,实现银企“双赢”。

(4)司法部门需强化法律约束,加大执行力度,法院应既重审判也重执行,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杜绝法律“白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信誉度。公正执法,严格办案,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商贸金融诈骗以及逃废银行债权的行为,维护守法经营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震慑逃废债务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5)媒体舆论可以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表扬重信用守合约的先进事迹,鞭挞假冒伪劣的欺骗行为和恶意毁约、逃废债务等种种不守信用的卑劣行径,在全社会弘扬“讲信用、守合同” 、“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良好风气。

(三)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府信用体系

信用建设,政府为先。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实施的每一项重要决策都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中每一个人与企业的经济活动,左右着消费者与生产者的行为。政府活动及其作用的恰当范围、政府干预经济的基本原则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政府一方面是作为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另一方面又是以一个市场参与主体的身份进入市场。政府作为管理者,制定和执行规则必须讲信用,不能朝令夕改;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必须遵循市场规则,树立“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观念。
政府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务必要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做出表率。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不仅要倡导和引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更要建立和加强自身信用的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尤为突出,政府是否真正作到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是不是诚信政府,直接决定着信用基本面,对企业、个人信用以及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产生着巨大影响。

1.提高政府公共部门的责任感、效率与信任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政府公共部门的办事效率,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必要手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许多西方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公众对政府责任与效率的要求和压力,纷纷进行了旨在使公共管理更具责任性的改革,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社会信任度。 新加坡政府在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公共管理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型方面,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公共部门的自身管理、外部监督和工作效率的普遍加强,直接取得了政府的社会认同度及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信任度的提高,进而带动了整个社会信任度的进步。因此,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从政府自身入手,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亲和力与信任度,取信于民,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创造良好的大环境。

(1)密切政府与人民关系

在建设政府信用的过程中,必须要摆正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发扬“领导即服务”、“做人民的公仆”的优良作风,用企业精神改造政府、强化顾客意识,把所倡导的服务观念、公仆观念具体、有效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来。

(2)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中,学习私营部门管理中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管理的重视,提高政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率。如果政府在一定的领域内、以相当的程度开放公共服务市场,鼓励竞争,严格监管,不仅会减轻政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负担,还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有利于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实行绩效评估体制

对政府公共部门实施绩效评估,就是以经济、效率和效益为标准,根据绩效指标对效率和成本效益、顾客满意度、投入—产出比率、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测量和评估。政府向公众公开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展示其为提高绩效所作的努力及结果,有利于克服公众对政府的偏见,建立和巩固对政府的信任;有利于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和参与政府的工作;有利于更为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在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方面,应建立多重评估体制。不仅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党的组织和权力机关(人大)的评估,还应当包括相关专业的专家评估,更重要的是引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对象即社会公众的评估,逐步实现官方评估与民间评估并重。这种考核和评价方式通过运用社会调查、民意测验等方法,定期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最终以此作为对政府绩效评价的依据。这可以使政府机关不仅对上级机关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人民负责,形成人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相结合的绩效推动机制。

(4)规范和强化社会公共审计、评估以及外部监督职能。游离于监督之外的权力是危险的。我们不忽视政府官员的自律,但来自外部的,包括公众、媒体以及社会公共机构的审计、认证、评估和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这样既能保证政府公共部门的效率和各种社会责任的落实,又能保证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正当而合理,防止和减少“扭曲”、腐败等问题以及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还能够维护政府公共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度。

(5)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减少决策多变和失误。如果政府部门和官员政策多变、言行不一 、随意变更合约,将加速信用体系的崩溃,加大信用制度建设的难度。除了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外,在制定政策、规章时应该具有前瞻性。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文化、思想观念等一系列体系的变革之中,不可否认有时的演进是剧烈的、出乎意料的。这时,将不切合实际的、失去存在必要的政策规章修改或增减是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这样的政策变动是必需的。但更多情况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的“动”是渐进的、“变”有规律可循的。这就要求我们政策的制定者高瞻远瞩,勤于思考,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把问题考虑得周密些,使政策的适用性更广、时效更长。

2.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提高政府工作透明性、高效性

电子政务能满足信用管理的最高透明度和最大快捷性,是信用管理的最佳载体,是政务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因此,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工作信息化是建设政府信用体系的时代需要、管理基础和发展方向。

(1)公示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政府网站上建立法律法规政策库,发布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对其的行政解释。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进入这个数据库,及时准确地找到有关法律和政策依据,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市场主体信用守法意识,促进信用制度的建立。

(2)发布企业管理资料。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档案、企业信用等级、技术标准和服务行业标准,企业的注册商标、国家认定的知名品牌等信息登录到信用网站,作为公共信息和数据向社会开放,供社会查询。同时,联合、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如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发布商品质量检测公报、资金税收信用纪录、经营盈亏等重要的信用信息。发布行政、司法各个部门对该市场主体的经营许可和违法处罚信息,这是市场主体是否遵纪守法的信息中最权威、最有比较性的。

(3)建立投诉举报中心。在信用网站上设立投诉举报网页,请广大市民检举假冒伪劣产品等种种失信现象,实现网上投诉举报。同时及时反映各种投诉及处理结果,及时反映对各行业的投诉比例、投诉规律和社会热点。还可以建立网上电子公告系统、建立电子公告板,让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让企业、公民能充分地讨论和交流,在讨论和交流中推动社会信用的发展。

(4)政务公开办理。我国应借鉴相关经验,采用网上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视频会议、网上审批等等方式,加大公开办理政务的数量,提高政务办理透明度。如可对带有政府资源配置的项目,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通过电子采购来完成。需要多个部门授理行政审批的项目,原则上向一个部门归口,大力推进网上的并列审批项目,把政府的行政思想搬到网上去,然后能够跨部门执行。

3.加强引导和推动,规范市场秩序

(1)规范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地方保护主义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秩序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作为经济活动规则执行情况的仲裁者,必须制定和执行规范的经济秩序,监督经济主体的信用,并就失信行为对失信者给予惩罚。建立地方政府信用,必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坚冰。彻底清除并废除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任何形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等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2)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审批程序

加快清理政府审批事项,主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废止。依法需要保留的行政性审批,要程序公开,手续化简,除法定规费外,一律不准收费。并按照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引导和推动,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指引方向

要通过持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信用信誉宣言”等活动,为弘扬中华民族“诚实为本”、“童叟无欺”的传统美德和重视信用的现代市场经济理念,促进诚实守信经营风气的形成指引方向。

4.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互连互通、信息统一共享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各职能部门共同管理,才能建立起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

(1)对信用信息开放、共享的管理

过去积累多年的大量信用档案和资料都集中在央行、法院、工商局、税务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等政府色彩浓厚的机构手中。这些数据开放程度很低,民间机构很难获得,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信用制度的建设也是不可能的。政府应在借鉴各国建立信用制度的经验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在发展的初期通过制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等措施积极推动信用体系的发展,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2)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实现网络互通。目前我国各部门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仍处于跨系统、跨行业相互封闭的状态,其各自拥有的信息也基本处于保密状态,从而使信息无法共享,造成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不利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实现网络的互通互连。在技术上规定统一的数据管理权限和互联接口标准,选择统一的网络通讯协议,将不同的数据库通过接口处理,转化为同种类型的数据库,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信用信息传送过程的高速、有效和透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统一比较、分析,提高社会整体效率,更能为全国信用数据库的统一打下良好的基础。

5.建设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公务员作为政府某种程度上的代表,其诚信道德形象如何,对国民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好的示范给群众树立榜样,坏的例子就让群众对政府的各项制度产生怀疑,进而不信任政府。因此,各级公务员必须首先“从我做起”,按照“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1)诚实守信,以身作则。政府公务员首先作为公民,应该遵纪守法,把讲信用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和最低的社会道德底线,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平时生活中,要处处以身作则。从点点滴滴作起,勿以恶小而为之。

(2)不断学习,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从作为政府一定程度上的代表角度来看,公务员又有别与普通公民,因此公务员理应具有较一般公民为高的素质和操守,更应该严于律己。在诚实守信方面公务员应当加强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完善人格。

(3)建立公务员责任制,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制度和纪律约束。在制度上应该明确公务员的特殊职责,切实让公务员承担起其应负的义务。制度的完善有助于避免公务员行为短期化,提高其对长期目标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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