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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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守法的概念

    一、守法的含义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和守法状态等构成要素。
    (一)守法主体
    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守法范围
     守法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守法范围直接决定于一个国家法的渊源。由于不同历史类型法的渊源不同,守法范围也不一样。
    (三)守法内容
    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守法是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有机统一。
    1. 履行法律义务
    履行法律义务是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2. 行使法律权利
    行使法律权利是指人们通过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四)守法状态
    守法状态是指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守法状态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和守法的高级状态这三种类型。
    1. 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
    2. 守法的中层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
    3. 守法的高级状态。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