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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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方法概说

    一、法律方法的概念
    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法律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 、专业性。法律方法是法律职业者的专门方法。
    2 、法律性。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 、实践性。人的活动大体上可以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两种类型。

    二、法律方法的内容
    由 从司法过程的整体来看,司法过程的法律方法也可以理解为是法律推理。若对司法过程加以具体分析,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法律推理、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 4 个环节。
    1 、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法律推理的过程总体上可以分为:
    (1) 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渊源。这些法律渊源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
    (2) 分析可以适用的法律渊源,从中确定可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并将可适用的各法律规范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原则下;
    (3) 分析、研究依据法律可以认定的事实;
    (4) 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本案事实,以确定由事实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处理案件。这个推理过程基本上就是形式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在一般的简易案件中,这种推理形式是法律人最常用的,也是法律人的一个基本功。
    2 、法律发现是法律推理过程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和内容,是指法律人寻找和确定所要适用的法律规定的过程。
    3 、法律解释也是法律推理过程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和内容,是指法律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所做的进一步的说明。
    4 、法律论证与法律推理侧重点不同,是同一个思维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
    法律推理、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司法过程的具体内容的分析,在实践过程中,它们总是联系在一起并相互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