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 |
权益结合法的特点 |
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或权益合并法,是处理企业合并的另一种会计方法。
基于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这一认识,权益结合法具有以下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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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一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全部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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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留存利润,均应转入合并后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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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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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合并的企业,会计报表通常毋需作变动,依然按账面价值反映;换言之,不应将其反映为公允价值,也不确认商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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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入账的发行股本的金额加上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支付的额外价款,与账面上登记的购买股本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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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与合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不一致,应予以调整,以保持合并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