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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理论
合同成立
 
·步·进·教·学·第·一·讲·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六)一时的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七)主合同与从合同
(八)束已合同与涉他合同
(九)确定合同与射悻合同

[本讲小结]

  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意,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产

物。可以说,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交汇。根据不同标准,对合同有不同的分类。

合同法原则是强行性规范,体现了合同法的价值目标,对人们应用合同法具体规则具

有知道意义。

   

[思考题]

  周某见本县中学校舍破旧,提出捐献人民币20万元用于休整校舍,要求该中学将全

部旧墙拆除。学校校长表示接受。后该中学按照签定的赠与合同翻建校舍,并要求周

某交付20万元。周某只愿意交10万元,并说:“我是无偿赠与,交10万元就不错了。

”双方发生争执。问:

(1)周某应交付10万元,还是应交付20万元?

(2)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为什么?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为什么?

(4)对合同如何进行分类,分类的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