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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理论
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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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105条

  免除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债分为狭义的债与广义的债,

两个狭义的债加在一起是一个广义的债,所以双务合同是广义的债。

如果是双务合同,你免除对方的债务,而对方不免除你的债务,合同

照样不消灭。如果是单务合同的话,你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这个合同

就消灭。

 

   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理由是债权人放弃权利,只对债务人有好处,没有损害,就不

必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所以,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效力。但也有不

同意把免除视为单方行为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合同是双方的事,不能单方说了

算;二是有的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动机不良,对债务人可以造成人格损害。大多

数人的意见赞成是单方行为。

免除的效力

  1.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终止;免除全部债务的,合同

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

  2.主债务随同消灭。但债务人特别表明免除“主债务”保留“从债务”时,视为部分

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