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律职业概述
一、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结合一般职业的特征与法律职业的要求,我们可以这样来描述法律职业的特征:
(一)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
法律职业技能来源于法学教育,没有发达的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的形成。
(二)法律职业的伦理特征
法律职业必须具备本职业特有的伦理。法律职业内部传承着职业伦理,法律人实践着这种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有别于大众伦理和其他职业伦理,因为它受法律活动规律的制约,受法律职业技能的影响。
(三)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
法律人从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自治性;对法律自治的追求也就出现了职业主义的倾向,因而也就造就了专业化的司法官吏,进而也就出现了法律职业的专门逻辑。
(四)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
加入法律职业必将受到认真考查,获得许可证,得到头衔,如律师资格的取得。法律职业与医生职业一样是一个具有限制性、垄断性特征的职业,未经专门训练,未掌握特殊的技能与伦理的人不得进入这个职业的殿堂。所以需要设定职业准入制度以检测申请者的素养。
法律职业这四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也可以把它作为一国法律职业成熟的标志。如果具备这四个标志,那就说明该国的法律职业已经成熟了。
二、法律职业的形成
中国历史上一直没有形成职业法律家。因此在我国传统上缺乏推动法律前进的法律家阶层。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过程,就是法律职业素养统一的过程。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在哪些方面是统一的呢?这涉及到法律职业素养的构成,我们认为法律职业素养包括:职业语言、职业知识、职业思维、职业技术、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职业素养的统一,塑造了一个统一的法律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