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公共部门的主体是政府及其附属物。

   1,政府,是国民经济中,唯一通过政治程序建立的,在特定区域内行使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实体。

  (1)政府作为合法公共组织,具有产生于并凌驾于社会的公共权力,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物。

  (2) 传统作用:对特定区域内的居民负有政治责任,参与非市场性的社会生产活动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3)二战后,直接进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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