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1   选择的场所不同。

个人选择是在市场过程中进行的,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收入情况。按市场程序,用货币选票决定自己所需的私人物品量的一个资源配置过程。

公共选择更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在这里,消费者即选民往往是根据一定的政治程序来决定公共产品的数量,进而决定资源在公共产品之间的配置。

2  遵从的原则不同。

在以自由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私人选择基本上遵从自愿交换原则。

而在政治市场上的公共选择则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有一定强制性。

这样,投票人假如不幸成为少数派,那么其所接受的公共产品,所支付的税收,就并不一定是他们所乐意接受的。

3  选择结果的不同指向性。

私人选择中,各类商品的消费和支出,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公共选择中,由于集体选择的特殊性质,公共产品的产量,公共产品的消费,与投票人纳税所弥补的生产费用之间并不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个人选择与结果也没有直接的联系。

4  市场竞争的性质不同。

在经济市场中,需方是居民或消费者,供方是厂商。由于竞争机制的作用,会促使厂商不断地扩大生产,改善管理,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并最终实现其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在公共选择领域,竞争也是难免的,但由于市场性质和制度规则的不同,使竞争性质的区别是很大的。即民主社会和非民主社会是不同的。在民主社会,或在民主选举的国家里,民主选举会促使政府尽力为选民服务。否则,就会在下次大选中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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