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投票机制

上表表示在多数规则下,三个投票者由于议案 A 和 B 的通过所得到的效用的变化。

A 只对甲有好处,另两个人都是负效用,依过半数规则,不会被通过,(一人赞成,两人反对)。 B 也是,只对乙有好处,甲和丙都是得负值,那么,一票赞成,两票反对。难以产生结果。

从表中的数据可知, A 为甲带来 160 的利益, B 可为乙带来 150 的利益,在各自独立投票的前提下,两者都将会失去可能得到的净收益。

为了改变这个状况,甲,乙可以通过互换选票的方式,来使这两个方案在甲和乙相互获利的基础上得到通过。

2 ,互投赞成票的前提是,人们对每一项议案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是不同的,即存在着交易空间。参与者之间对不同议案的不同偏好程度是公开的,相互之间是了解的。假如,大家对每一个方案的偏好程度都是相同的,就没有交易利益可言。

3 ,存在的问题

( 1 )由于交易总是限于一定规模的选民,对那些没有参与交易的选民而言,其个人收益很可能由于这些交易而受到严重损害。因此,投票交易不利于社会福利的提高。

( 2 )参与投票的选民可能隐瞒或公开错误的偏好信息,以骗取交易机会。从而难以判断互投赞成票的社会福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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