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提供的层次性。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并不多,即使同时具有两个特征,其强弱程度也不一样。公共产品特性的强弱之分,使公共产品具有了明显的层次性。 即地方公共产品也是有层次的,而且它的层次性更明显。它需要按不同的受益对象,由不同级次的政府提供。 提供地方公共产品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也是地方政府存在的依据。 公共产品的层次性是分析地方公共经济的重要理论支柱。 公共产品层次性的理论,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必须由地方政府来负责提供。

4, 市场的相似性。 即人们选择在哪一个社区生活时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是该社区的税收和服务的组合状况,人们会选择能使其满足程度最大的那个地区,这实质上等于人们在各地区间 “ 选购 ” , “ 购买 ” 他们认为是最好的地区,这与私人市场的特征是极其类似的。 地方公共产品的上述四个特点,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的提供必须通过地方政府来分级进行。不同级次的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也需要根据公共产品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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