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生监督
一、卫生监督概述
(一)卫生监督的概念
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二)卫生监督的职能
1. 制约职能: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各阶段从卫生的角度进行检查、牵制和限制,随时随地地纠正每项具体活动的偏差。
2. 规范职能:指出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或是法定必须执行的;什么行为是非法的而必须禁止的,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导向作用。
3. 预防职能:对社会事业项目进行卫生审查,发现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消除有害于人民健康的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
4. 促进作用:不断改善和调整涉及卫生和人民健康问题的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运行过程,促使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保护人民健康协调一致。
二、卫生监督实施
(一)卫生监督的实施依据
依据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卫生法律、卫生法规、卫生规章、技术性法规、国际卫生条约。
(二)卫生监督的内容
1. 预防性卫生监督
2. 经常性卫生监督
3. 事故性卫生监督
4. 处罚性卫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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