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测量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测量工作的内容
测量工作的本质不外乎两大类,即地形图测绘(测定)和施工放样(测设)。
地球表面复杂多样的形态可分为地物和地貌两大类。地面上的固定性物体,如房屋、道路、桥梁、湖泊、森林、草地等,称为地物;地球表面各种高低起伏的形态,如高山、深谷、陡坡、悬崖和雨裂冲沟等,称为地貌。地物和地貌总称为地形。
地形图测绘是指将地面所有地物和地貌,使用测量仪器,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根据地形图图式所规定的符号,并依一定的比例尺测绘在图纸上的全部工作。
施工放样则是根据图上设计好的厂房、道路、桥梁等的轴线位置、尺寸及高程等,算出各特征点与控制点之间的距离、角度、高差等数据,将其如实地标定到地面。


二、测量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测量工作必须遵循两项原则,一是“由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从高级到低级”,二是“步步要检核”。


三、测量工作概述
(一)控制测量
测量工作的原则是“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也就是说要先在测区内选择一些有控制意义的点子,用精确的方法测定它们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然后再根据它们测定其他地面点的位置。在测量工作中,将这些有控制意义的点子称为控制点,由控制点所构成的几何图形称为控制网,而将精确测定控制点点位的工作称为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
(二)碎部测量
一般将表示地物形态变化的各个点称为地物特征点,也叫碎部点。测图工作主要就是测定这些碎部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测量工作中,将测定碎部点的工作,称为碎部测量。因此,测定碎部点的位置,通常分两步进行:先进行控制测量,再进行碎部测量。
测量工作实质:确定地面点的位置,也就是水平角测量、距离测量和高差测量是测量的基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