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全体一致同意原则的特点
( 1 )此方案是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即该方案的任何改动,都会在使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损害到至少某一个其他参与者的利益。
( 2 )所有参与者的权利都能平等地得到保障。
( 3 )可以有效地避免搭便车的现象。
( 4 )全体一致同意通常需要全体参与者的反复协商和讨价还价才能最终达成
4 ,评价——明显缺陷:
( 1 )此制度十分复杂费时。因为它的每一项变化都须得到每一个人的同意,为此,就必须不断地讨论,修改,讨价还价,表决议案,从而成本极大,用时过多。特别是在投票者人数众多,且偏好各异的时情况下,成本会更高,甚至会超过决策所带来的好处,最终导致协议的无限期搁置或难以达成。
( 2 )最后一个投票者的否决权给予了他过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就是说,即使前边的所有人都同意了这项协议,最后一个投票人的否决也会使协议达不成。当然,每个投票人都可能成为这样的人,都有这个权利。
( 3 )该规则假定投票人都是诚实的,而忽视了投票人的偏好显示难题。事实上,我们知道,投票人并不一定是诚实的。当他意识到:他所显示出的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将和为公共产品所支出的费用相关时,就会尽量隐瞒自己的真实偏好或从低申报自己的偏好,从而达到花费较少的成本,而享受到与别人相同的公共产品的目的。可以想象,假如很多人都有同样的想法,最终协议,就很难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