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上述两个概念,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累退税率就很容易解释了。
(1)比例税率,即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存在等比例的关系的税率,对同类征税对象的负担相等。
比例税率又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两大类。
统一比例税率是指同一个税种只设一个比例税率,所有纳税人都按同一税率纳税;也就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课税比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化而变化,而保持在一个不变的水平上。例如,对商品的课税,按商品销售额课征 20%的税款。两个销售额分别为10 000美元和100 000美元的厂商,都按20%的税率计征税款。对10 000美元的销售额按20%的税率计征的税款为2 000美元,而对100 000美元的销售额按20%的税率计征的税款为20 000美元。
可见,在这种税率下,平均税率 (不是税款的绝对额)的高低,既同课税对象的数额无关,又与边际税率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