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R1,R2——农村人均纯收入与农民可支配收入;11,12——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与可支配收入。 1994年以后,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仅包括实际现金收入,而未包括实际消费了却没有进入现金收入的消费品和服务,如住房、公费医疗、劳保待遇、各种实物收入等;相反,农民人均纯收入既包括农民的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所以,实际城乡居民间的收入差距还要大得多。可见,应采用两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进行比较,才能科学地反映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别,表7-4中的数字即显示这一点: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 1992年以来一直在3倍以上,这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是不多见的。1993年,城乡收入差距高达3.23倍,而亚洲各国一般在1.5~2.0之间。199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之比为2.7/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近来继续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