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第一章--第三节--民法的本质与基本原理
 
 
  主体的自由意志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发挥作用,国家只能进行有限的干预。因此,公法的目的在
 
于保障社会主体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使社会主体获得正常生活、生产与交往的条件,私法应
  该优于公法。私法优位主义最终结果必然是法治国家的制度,是符合历史的发展要求的。如今在
  私法中注入公法义务的现象,即传统民法称之的“私法的公法化”。
  4、民法属于私法
 
民法毫无争议地应属于私法 。因为民法调整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 ,以平等和等价有偿为原
  则,而其主体也为私人或非居于公权力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市民社
  会,具有非权力性;而其调整方法也为对等补偿性,有别于公法的惩戒性和威慑性。
  5、公私法划分的意义
 
强调公私法划分,进而确认民法的私法性质,不仅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而且是
  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有利于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诉讼时的法院管辖及救济程
  序,而对中国来说更具有重大意义。因为中国是—个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人们的权利意
  识和平等观念还十分淡薄。侵害个人权利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为了使自然人懂得如何
  享有和捍卫权利,进而平等对待他人,最终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确认民法的私法性质是非常必要
  的。
  (三)民法是实体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也是法律的基本分类方法之一。其划分标准在于法律的内容是规定法律主体
  在社会关系中的本体性权利义务还是规定法律主体在以司法机关为主导的诉讼关系中的程序性权
  利义务,如属前者则为实体法,如属后者则为程序法。民法之内容在于规定私法主体在市民社会
  交往中具体的财产与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所以民法属于实体法。
  (四)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法律规范有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之分。所谓行为规范,指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时所应遵循
  的规则;裁判规范,指法院裁判案件所应遵循的规则。民法是为一切民事主体规定的行为规则,
  无论是交易活动如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还是家庭生活,如结婚、离婚都应该遵循。只是这种行
  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做保障的,如果不遵守此行为规范,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要
  以民法作为裁判的基准。因此,民法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裁判规范。可见民法兼具行为规范和裁
  判规范的双重属性。
  二、民法的基本原理
 
民法的基本原理,是以纯文化、纯精神的角度为对民法本质所作的高度抽象与概括。民法历
  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演变中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浓厚的精神底蕴,培育了
  博大精探的民法文化,其基本原理就在于私法自治。
 
(一)私法自治的意义,私法自治是指在私法领域,每个人得依其自我意愿处分有关私法的事
  务,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私法自治理念的确立,在人身关系上彻底否定了封建身份关系对个人的束缚,强调人格独
  立,摈弃人身依附,宣扬人格平等,使人性第一次获得真正的解放,使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观
  念深入人心。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为人权的充分保障提供了法律机制和社会土壤。在
  财产关系上,使人们能够自由处分其私有财产,自主决定参与经济活动,进而鼓励营业交易,促
  进贸易发达,优化资源配置,并可减少公权对经济关系的侵入,官工官商的勾结,避免权力腐败
 
(二)私法自治的功能:私法自治的灵魂是意思自治。意思自治说的直接法律价值在于:一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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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DEC , Jili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