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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保健措施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一节 疾病控制      (1) (2) (3) (4) (5) (6) (7) (8) (9) (10)
    ②疫情报告
    传染病分类:我国1989年《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种分甲类、乙类和丙类,共计35种。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报告时限:
    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乙类传染病: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报告。
    丙类传染病: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应当在24小时报告。
(四)防制措施
    1. 经常性预防工作
    ①卫生宣传教育
    ②改善卫生条件
    ③加强国境卫生检疫
    ④搜索病原携带者
    ⑤流行病学侦察
    ⑥传染病监测
    2. 预防接种
    ①人工自动免疫 :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组分疫苗、基因工程疫苗
    ②人工被动免疫 :免疫血清、免疫球蛋白、被动自动免疫
    ③计划免疫(planning immunity):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结果和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使用疫苗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最终达到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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