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共收人的定义
(一)公共收入 (public revenue )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由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组织向私人部门和个人筹集的一种收入。它标志着一部分社会资源由私人部门转向公共部门。
其外延主要包括:税收,公共收费,公债、国有资产收益。
(二)财政(公共)收入的分类:
一为经常性收入
一为资本性收入
在这两大类公共收入来源中,以经常性收入最为重要,其中又以税收收入居于核心地位。
(三)非税财政收入
1,狭义的非税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的所有非强制性、需偿还的经常收入”。
2,其外延包括五项内容
( 1).经营和财产收入。
(2).管理费和收费。亦即使用费和规费。
( 3).罚款和没收。
(4).政府内政府雇员养老金和福利基金缴款、武装部队退休基金的雇员缴款、教师退休基金的教师缴款(公办教师)及来自其他各级政府的雇员缴款。
( 5).其他非税收入。
3,对狭义的非税财政收入的进一步解释
(1)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是各级政府;(2)非税收入的征收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不是出于特定部门、单位、个人的局部或私利需要;(3)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一般限定在能够按受益原则确定特定消费者的公共产品或劳务的项目内,它只能在市场领域与一般政府活动两极之间的规制领域内发挥分配和调节作用;(4)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通常要低于政府提供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平均成本,平均成本与收费间的差额要靠税收弥补;(5)非税收入的基本特征是非强制性(规费具有半强制性)和偿还性,政府不能为了收费而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服务或产品,更不能只收费不服务;(6)非税收入依法管理,其项目和标准要依法确定,调整、变更以及资金征集和使用要依法进行,非税收入和支出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预算以外不允许存在政府的分配活动。 |